入馆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3-08 11:38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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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回民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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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更换原办借阅证,起用新的借阅证;

2.实行实名登记管理(综合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一卡通用);

3.凭证免费上网;(本人需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,本馆不收取任何工本费,仅收取押金一百元整,届时退卡时将一并退还押金。如有遗失借阅证,请及时与本馆联系,办理报失补办手续。)

4.到电子阅览室上网的青少年儿童,需由家长亲自到电子阅览室为其免费办理借阅证;未满6周岁的儿童需在家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;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,电子阅览室实行限时服务,每次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;

5.进入电子阅览室需穿鞋套,请保持室内整洁,阅览室内严禁吃东西,严禁吸烟,垃圾请入篓;

6.借阅室内请勿高声喧哗,共同创造一个安静的读书上网环境。